第十节 那一战(八)_湘西往事:黑帮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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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那一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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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九镇身处大湘西区的十万大山,自古以来贫穷落后,闭塞野蛮,所幸上天垂怜,在那片青山绿水的地方上却生活着无数认都认不完的野生动物。所以,千百年至今,这里的苗家后生或者汉家男儿们,从事最多的职业除了土匪,就是猎人。而无论土匪也好,猎人也罢,所需要的主要职业工具,都是枪。

  于是,建国之后,湘西地区的枪械泛滥程度也是全国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在这里,有一种极为普及常见的,可单手也可双手持的短柄双管火药猎枪。非常小的时候,我就在赶集的苗人背后见过它的踪影;就算到现在,很多住在深山里面的猎户打野兔野鸡的时候用的都依然还是这种枪。

  我们当地人的土话习惯把它称之为火铳或者鸟铳,两根黑黢黢的金属枪管,足有一米多长,可以打出非常远的距离,发射的子弹是那种成片成片的细铁砂或者铅坨。

  但这种枪因为是土法制造的火药枪,射程虽然远,可对成年人而言,只要不是刚巧打中要害,它所能够造成的危害其实并不太大,基本没有听过谁是被火铳一枪打死的。不过,火铳的优势胜在响声超大,射击面积又很广,打在身上了就是一大片鲜血淋漓的小洞,足以给人照成极大的震慑力。

  在利益纠葛还并不像如今这么般巨大,不用动不动就闹到出人命的九十年代初,这种枪在道上曾经一度十分流行。

  刚刚开火的就是我们四人手中唯一的一把用钢锯锯短了枪管的改装火铳。

  这把火铳本来是分配在皮铁明的手里。

  但现在,开枪的那个人却不是皮铁明。

  而是鸭子!

  又是鸭子!

  出来打流这些年,明里暗里,我们都有过几次玩枪的机会。

  但那屈指可数的几次机会并不足以造就出一个真真正正懂枪玩枪的高手,这是完全没有可能性的事情。

  所以,我们都不是神枪手,鸭子也不是。当年我们的枪法,与多年之后的胡钦、险儿和武晟这几个后辈经过刻意磨练出来的准头而言,是绝对没有办法比拟的。

  而边跑边开枪,无疑会越发地增加射击的难度。

  所以,就算是在这样近的距离之下,鸭子的第一枪也依旧没有打中悟空,而是打在了一部分的车身和车身前的地面上,火星四溅。

  但是,这一枪并不是完全没用。它至少造成了一个效果。

  它让悟空始终在狂奔的脚步停了一停,就连心智如此坚定的悟空也不免在巨大枪响的威慑之下,停了一停。

  停的时间其实极为短暂,绝对绝对不会超过一秒。

  但,这就够了!

  嗵~

  又是火光一闪。

  鸭子毫不犹豫地打出了第二枪,也是火铳的最后一枪。

  如果当时,鸭子用的是其他更为正式的枪支,我想,就算是这第二枪,也不见得一定能打中。

  万幸的是,他用的是火铳,一打一大片的火铳。

  当我前方的车身上再次冒起了无数火星的同时,一大片的铁砂也打进了悟空的后背、屁股、大腿等各个地方。

  火铳威力再小,它毕竟也是枪,而不是炮仗!打在人的身上,就算不会伤及内脏,但是那种冲击力也绝对是不会比被人大力猛推一下更小的。

  所以,当刚刚从惊吓中醒过神来的悟空,抬起脚步准备继续狂奔的当头,却一个趔趄,扑倒在了地上。

  悟空,这个打八十年代初安优刑场伏法开始,就一直横行江湖,从九镇到广东,从无败绩,如日当中的一代大哥。

  就这样倾金山倒玉柱般地倒下了,倒在了我的眼前。

  但他的心智又是何等的坚毅和不屈,他连半句痛苦的呻吟都不曾发出,触地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和停顿,借着仆倒的力量,双手前撑,两腿后蹬,一个连滚带爬,就已经赶到了打开的尼桑车后门,他一只混合了灰渍和斑斑血迹的手掌,甚至都已经搭在了车门的迎宾踏板之上。

  在那个叫元英的司机的狂喊声中,他的双膝已经离地,他正在拼尽生命中所有的力量爬起来,只要他爬起来,他就可以进入到车内,那样,他就安全了!

  我,也就完了!

  只可惜,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公正。努力并不一定就会有回报,坚持也不见得就能成功。

  悟空的坚强不息,百般努力终归还是成为了泡影。

  因为,我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我右腿的膝盖已经死死抵在了他的屁股后头,与车内的迎宾踏板和皮制座椅一起,将他狠狠夹住,不得动弹;我左手的五根手指已经把他腰边的衣服紧紧攥在了掌心,将他扯向了我的身旁;我的右手,以及右手中那把做工简陋,刀身灰暗,但刃口却已经在砂轮上磨得闪闪发亮的开山刀也高高地举了起来。

  悟空,曾几何时,你逼着我跪在你的面前,逼着我看清了自己骨子里面的懦弱和卑微,逼着我屎尿横流,涕泪四溅;你还亲自下手扭断了我的一根指头。

  悟空,江湖恩仇,一码还一码,今夜,你终于到了还的时候!

  刀落下的那一刻,隔着车窗,我甚至都看清了里头那个开车人的脸上,那种惊恐入骨的表情。

  啊~~~~~

  悟空的嘴里终于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狂喊。

  锋利的开山刀,在我结合了自身力气和全速前冲所带来的加速度之后的全力施为下,由高往低,在夜空里劈出了一道暗合了某种天地至理的美丽弧线。

  刀刃劈开了悟空本就被打出了很多破洞的外套,劈开了他的内衣,势如破竹般劈过了他的整个后背,一直到挥刀的手臂被我自己用来抵住悟空而弯曲的右腿膝盖所阻挡,这才停了下来。

  背上层层的衣物左右敞开,衣服下,一道刺目惊心的裂口出现在了青白色的皮肤上,如同魔鬼的笑颜。下一个瞬间,殷红的血液从张开的笑颜当中疯狂喷涌出来,顺着四周流下,模糊了笑颜,浸透了衣物,也染红了我抓着他的左手。

  悟空的上半身微微往后扭了过来,面色一片惨白,脸上肌肉扭曲变形,双眼中带着不可抑制地仇恨与恐惧,看向了我。

  无比的快感从我的心底升了起来。

  不可一世的大哥,无法超越的传说,神鬼莫测的枭雄悟空,他终于倒在了我姚义杰的手底;他终于在我义色的面前表露出了前所未有的失态;他终于,怕了!

  杀了他!

  如果今天,就在这里,我亲手杀了这个人。

  那么明天日出之后,我的名字将会响彻整个江湖。

  无论市区还是九镇,不管是名动江湖的李杰廖光惠还是路边讨烟抽的小痞子,他们都会听到两个字。

  义色!

  那个时候,唐五也好、胡家兄弟也罢,他们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够忽视我的存在,能够像以往那般将我玩弄于股掌之中。我与他们,从此之后,将会是平起平坐!

  那是何等的荣耀,那是多么的威风!

  虽然血腥,也很残忍。

  但这不正是我踏上了打流这条路之后,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追求吗?

  杀了他!

  那一瞬间,无数的念头在我的脑海里面此起彼伏,绵绵不休

  就在我的理智快要被这种极为复杂可怕却又诱人至极的快感彻底湮灭之前。

  我一直抵在悟空屁股后头的右腿膝盖猛地一用力,将他的身体往上顶了起来;同一时间,我抓在他腰边衣服上的左手也往前一提;然后借着车门的掩护,拿刀的右手下移,抓住了他那条被压在迎宾踏板上的小腿踝骨处,稍稍蹲下腰,配合着手底微小的动作,将他的脚掌摆在了我的肚子上。最后,自己的整个身躯前靠,胸膛抵在了悟空的半边肩膀,用尽全身力气,手脚同时配合,将他往前一顶。

  当他的多半个身子成功被我送入了车内的那一刹那,我死死盯着悟空,四目相交之际,轻微短促却又清晰可闻地说了一个字:

  走!

  悟空的两眼蓦然睁大,双唇张开,脸上肌肉狂抖,露出了震惊到完全不可置信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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