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聪明的阿雪_妖孽主宰在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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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聪明的阿雪

  雪千寻看着陆霄,做了个嘘声的姿势。

  “谁啊?”

  “阿雪,是我。”

  传来一个妇人的声音。

  “来了。”

  雪千寻小跑到了阁楼,开了门。

  “大婶,怎么了?”

  “这个给你。”

  有着水桶腰的中年妇人,递给少女一张照片。

  “大婶,这个是什么?”

  雪千寻疑惑道。

  “是一个华夏男人的照片,三星会的人发下来的,说只要有人发现,提供消息,就会有五千万韩元的奖励。”

  “三星会的人,这几天就跟疯了一样,全国搜寻这个男人呢。”

  “这样么……”

  雪千寻收下了照片。

  “阿雪,你一个人在家,记得要小心。”

  中年女人走了,雪千寻吐了口浊气。

  她看着手中照片,借着微暗灯光,照片上的男人,五官俊美温润又不失硬朗。

  “真是个好看的男人。”

  “等等——楼上那个家伙……”

  她心中一惊,连忙跑上楼。

  发现陆霄已经晕厥了过去,黑炭正很无聊的,拿自己的尾巴,拨弄他的头发。

  陆霄浑身脏兮兮的,散发着恶臭,雪千寻打来清水,给他擦拭了一番。

  当然也包括他血迹斑斑的脸。

  心中咯噔一下。

  他就是照片上那个价值五千万的男人。

  雪千寻心动了。

  她很缺钱,很缺很缺。

  父亲公司破产自杀,妈妈跟着服毒,虽然被抢救了过来,却因为神经受损,成了植物人。

  以至于她每个月,都要很辛苦很辛苦的赚钱。

  甚至从事了那种职业。

  跟其他没有办法的女孩子一样,用自己的身体换钱。

  要是有了这笔钱,她就可以摆脱现在的窘境。

  她拿起自己的小包,就要往外面走。

  黑炭却喵呜了一声。

  “黑炭……”

  雪千寻止步。

  “不行,我不能这么做,走出去这个门,我就是在杀人。”

  她自言自语,突然就做了个决定。

  放下小包,找来医疗箱。

  开始给陆霄清洗伤口,止血,消毒。

  她读过两年卫校,有相应的经验。

  ……

  早上八点。

  天光大亮,有鸡鸣狗吠。

  阳光普照大地,红彤彤的光,给万物镀上一层金边,遥遥看去,好像许多跃动的火焰。

  菜市场,贫民窟每天清晨最热闹的地方,也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

  “听说了没,三星会好像在跟早稻会火拼,全国很多城市都被戒严了!”

  “瞎说,是在抓一个华夏男人……只要找到他,就有五千万奖励!”

  “哇,五千万,我要找到这个华夏男人,不就发财啦!”

  “切,做你的美梦吧,你哪有这运气!”

  “嘿嘿,也就想想。不过这三星会可真有钱!”

  “缺德事干多了,没钱才有鬼!”

  “嘘,小声点,这里到处都是三星会的马仔,你找死么?”

  ……

  猪头摊铺前,雪千寻听着人们兴奋的交谈声。

  她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币,买了些猪肉,又说道:

  “大婶,再给我一块猪肝。”

  猪肝补血,失血过多的人,吃这个很补的。

  “阿雪,家里来客人啦?”

  水桶腰的大婶说道。

  她就是昨晚敲雪千寻大门的大婶,他们是邻居。

  “没……大婶……我……我来那个了。”

  “那是该补补。”

  大婶知道雪千寻的职业,却并不歧视。

  生活本就艰难。

  能活着都算不错。

  谁又有资格去歧视谁呢?

  她还很喜欢这个孩子。

  比大多数人都懂礼貌,人也很善良。

  是一个见着野猫饿肚子都要心疼好久的好孩子。

  大婶喜欢这个女孩儿干净的眼睛,所以多给了她一块猪肝,当然没有告诉她,若是告诉了,她便不会要了。

  雪千寻提着猪肉和猪肝,几样小菜,却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到了一家小诊所外。

  家里那个不请自来的“客人”,发高烧了,浑身滚烫,接近四十度的高温。

  她在卫校两年的求学经历告诉她,他需要服用抗生素,大量的抗生素,最好是输液,其次是针剂,药片基本都起不到太大作用。

  而在这个当口,买这些东西,太过敏感。

  她其实很聪明。

  爸爸还在的时候,都叫她聪明的阿雪。

  她走进了这间私人小诊所。

  仲夏的天,如孩子的脸般善变。

  刚才还是阳光绚烂,突然就大雨倾盆。

  沥沥雨声中,简陋的小诊所,传来男人粗重的鼻息,女人细碎的娇喘。

  五分钟后,雪千寻从里面走出来,整理好了衣衫,撑着一把娟秀的小花伞,顺着贫民窟低矮的屋檐,往家的方向走。

  她手里多了一个包。

  里面有许多东西。

  能救陆霄命的东西。

  刚才那家小诊所里面的医生,是个黑头大耳的中年男人,他的老婆是当地某个大佬的妹妹。

  他的老婆很丑,他很好色,他很怕他的老婆,他没有胆子去任何红灯区。

  总之这是一场十分公平的交易。

  他给雪千寻想要的东西,雪千寻也给他想要的东西。

  ……

  少女回到家后,在门口挂上一个弦月图案的门牌。

  这是本地流莺通用的暗语。

  这个标志意味着她来了月事。

  也就不会有客人前来打扰。

  雪千寻当然没有来月事,她只是需要时间,给陆霄治疗。

  打点滴,注射消炎药与抗生素,伤口的清洗和包扎……

  这些东西,她在学校里都学过。

  虽然已经离开了学校两年,但她依旧处理的很娴熟。

  她是聪明的阿雪。

  在消炎药和抗生素的作用下,陆霄的体征,明显稳定下来。

  情况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好。

  雪千寻自己都吓了一跳。

  就跟对自己的厨艺缺乏信心一样,她那点三脚猫医术,不把人治死都算不错了,怎可能起到这种立竿见影的效果?

  唯一的解释便是,这个少年不是一般人。

  他的身体,拥有超过常人数十倍的自愈能力。

  在身体炎症褪去之后,陆霄身上的伤口,半日便结痂,再过半日,竟是看不到任何伤口。

  昏睡一天一夜之后,他损耗的神念,也基本恢复,人自然也清醒了过来。

  屋外,又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恰好过去一天一夜。

  雪千寻一直没有合眼,专注照顾着陆霄。

  “谢谢你。”

  陆霄清醒过来后,很快就弄清楚了状况。

  是这个身在异域的华族少女救了他。

  “我……”

  雪千寻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说,憋了半天,回了陆霄三个字:“不用谢……”

  她没有问他的身份,也没有问他的来历。

  她是聪明的阿雪,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总之,这个少年,不可能是坏人。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

  陆霄笑了笑,起身活动下筋骨。

  因为有了充足的食物和药品,他恢复的很快,已经有了基本的自保能力。

  他决定离开。

  他还欠着自己同胞一千座坟。

  他一刻都不愿意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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